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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获补贴
http://www.jynews.com.cn 中国缙云新闻网 来源:   2008-10-10 16:11
缙云新闻网讯 1010,副县长李汉勤在县文广新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壶镇镇、新建镇看望慰问4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送上了2007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

据悉,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制定并下发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从2007年起,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省文化厅命名的省民间艺术家和其他在民间艺术传承、发展中有突出贡献且生活艰难的民间老艺人实施专项补贴,对年满6569周岁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贴,年满7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给予4000元补贴。

我县有4人列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他们分别是:民间舞蹈类“钢叉舞”传承人壶镇金竹村现年75岁的朱然坤和70岁的朱法春老人;民间美术类“缙云剪纸”传承人新建镇河阳村现年68岁的朱松喜和89岁的麻义花老人。

李汉勤详细询问了几位老艺人们技艺的发扬和传承情况,并亲手送上了补贴,希望老艺人们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展示活动;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徒传艺,培养新人,使技艺能够更好的传承和发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技艺的资料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工作。

 

编辑: 项克 作者: 记者 钟 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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