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处房屋都是在长假期间开始建设的,其中一处位于五云镇大桥北路34号,另外二处位于复兴街175号。10月4日,缙云县城建监察大队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当即对其进行了现场勘察,并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盖房者立即停工。然而截至10月7日,抢建行为一直在继续。10月8日下午,缙云县城建监察大队依照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
编辑: 汪建新 作者: 实习记者 周 勰 通讯员 江 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