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寻访那人那事)"歌仙"刘三姐 续写新传奇
新华网南宁10月8日电(记者王立芳)从乡野歌场到盛大演出,从国内到国外,从青年男女传情达意的对歌到天人合一的艺术精品,“歌仙”刘三姐的歌传唱千年不衰,在历经30年后,这位“歌仙”仍在演绎超越民族、超越国度、超越时空的传说。
刘三姐传说,是我国南方著名民间传说之一。唐朝以来,刘三姐文化遍及广西、广东地区,波及周边各省,这位壮族“歌仙”的山歌,绵延千百年,传唱至今。
刘三姐的故乡广西宜州市,是历史上歌圩分布密集的地区。“哪个生来不唱歌,哪条溪水不通河;不信你看汉高祖,还乡还唱大风歌。”“一把芝麻撒上天,我有山歌万万千;唱到京城打回转,回来还唱十把年。”在当地,唱山歌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上世纪50年代,宜州市率先把“歌仙”刘三姐的形象和刘三姐的歌谣搬上舞台,掀起了一股“刘三姐”热。
1959年,彩调剧《刘三姐》在南宁演出,半年间创造了演员近6万人、观众1200多万人次的壮举;1960年8月,歌舞剧《刘三姐》进京演出,并迅速走向全国;1961年,电影《刘三姐》在国内外公映,风靡东南亚,引起广泛而持久的轰动。
不久,一场政治风暴将刘三姐变成专题批判的对象。宜州市石别镇青塘村55岁的壮族“歌王”蒙启业回忆道,“四人帮”时期,村里人不敢在公开场合唱山歌,只能偷偷唱,“过去唱歌实在难,好像行船上水滩;心里有歌唱不出,四害横行把路拦。”
十年浩劫结束后,1978年元旦,与观众分离数十年的《刘三姐》与一批优秀电影开禁复映,歌舞剧《刘三姐》也再次登上北京、上海等地的舞台;1979年,新加坡同时在10家影院上映《刘三姐》;1980年,香港和澳门第三次复映电影《刘三姐》,售票额超过前两次的记录……与此同时,刘三姐的山歌重新在壮乡的村村寨寨唱响。
黄月香,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她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刘三姐歌谣传承人”。黄月香、黄月霜姐妹俩从小向父亲学唱山歌,壮歌(用壮话演唱的山歌)、汉歌都学,早晚活不离手、歌不离口。1977年,黄月香高中毕业后回家务农,唱山歌仍是她的最爱。当村村寨寨的歌场重又兴起,她与妹妹劳作之余都喜欢往乡村歌场跑,并参加各种山歌比赛,在当地小有名气。
“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改革开放带来的清新宽松的空气,让广西各地的乡野歌场越来越热闹,无数个土生土长的“三姐”、民间自封的“歌王”成为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的带领者和创造者。1992年,广西政府部门开始组织“歌王”评选,为这些“三姐”“歌王”们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蒙启业、黄月香、黄月霜先后获得“歌王”称号。
如今,黄月香这位现代“刘三姐”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各地的歌场度过,参加比赛、演出,为邻里乡亲庆生、开业助兴。同时,刘三姐文化的艺术价值再次得到肯定。2004年,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一经问世,就吸引了世界的眼球,成为文化产业的成功典范;2006年,刘三姐歌谣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6月,新版彩调剧《刘三姐》赴美国演出,所到之处,受到当地观众的热烈欢迎。
“无论是彩调剧、歌舞剧还是电影,《刘三姐》都是一朵闪烁着奇异光彩的民族艺术之花。”长期研究红水河流域民族文化的广西河池学院教师覃忠盛说,《刘三姐》剧本虽然只用了100多首山歌,却是从千万个民间艺人、民间歌手积淀的18万多首山歌中筛选,又经过无数个编剧、导演再提炼创作的精华,蕴含着历史遗产的继承与发展,也凝聚着现代艺术的渗透和创新,这也是《刘三姐》至今仍为人们热爱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