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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新闻网讯 7月18日,经过一番激烈的唇枪舌战,刘加强工伤索赔案在县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下,特事特办,仅历时四天就以双方基本满意的结局画上了句号。拿到赔偿款后的刘加强亲人握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陈春才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刘加强是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去年9月份来我县打工。去年11月11日上午,刘加强在平黄公路仙都景区段改线工程第S2标段早宅隧洞左洞工程施工时不幸被钢管砸中左脚,造成五级伤残,需进行中段截肢。原本家境不富裕的刘加强,在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家中房屋倒塌,生活变得更加窘迫,肢体残疾更是让他和他的家人遭受了很大的打击。虽然截肢的费用承包公司已经支付,但造成工伤应得的赔偿款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刘加强曾一度在痛苦和茫然中徘徊。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热心人士的提醒下,刘加强的亲人于7月14日找到了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的法律工作者陈春才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受理了此案,迅速启用农民工绿色通道,立即着手帮受害人写申请书,与承包公司负责人进行直接接触,从合法、合理、合情的角度代表受害人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更是放弃午休时间,加班加点多方奔波,并向劳动部门汇报了此案件,希望可以尽量特事特办,尽快解决该案件,好让受害人的亲人早日回家。7月18日上午,县人劳社保局就四川籍民工刘加强左脚中段截肢索赔的案件在县政府一楼的劳动仲裁科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承包公司一次性支付受害人包括停工留薪、伤残补助金等在内的共计人民币14万7千元。受害人刘加强对于这一结果表示接受。
据了解,今年至目前我县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的农民工援助案件107件,受援助人员1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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